十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暨全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公告
来自: 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6-16

经市委批准,现将开展十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暨全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2022年6月下旬开始,至8月22日前结束。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集中工作时间不超过2个月,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17日。

二、工作任务

对2019年9月以来,特别是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以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情况开展专项巡察。一是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二是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履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职能职责、落实构筑黄河安澜屏障、集约节约用水、生态保护修复、构建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新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情况。三是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作风建设、廉洁从政情况。四是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巡察组分工和联系方式

采取集中受理信访举报的方式,统一受理第一至第十二专项巡察组的来信来电来访。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干部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巡察组不接受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巡察干部进行监督。

信访电话(8:30-18:00):



  0635-8220719
        19861980503
        198619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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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聊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