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问责警示作用,进一步唤醒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督促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将3起问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公明、党委副书记魏昌对扶贫项目推进不力、弄虚作假问题。贾镇党委政府在2018年扶贫产业协作项目中存在实施前期工作浮于表面,对困难研判不足,未精准扶贫到户的问题,且制定方案与上级政策不符,导致工期严重滞后。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公明,党委副书记魏昌作为该项目负责人,工作不严不实,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冠县纪委责令王公明、魏昌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其他责任人另行处理。
2.桑阿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朵庄管区包片负责人冯泽新工作失职问题。冯泽新任镇组织委员、朵庄管理区负责人期间,于2018年6月,不正确履行职责,不坚持原则,在明知苇园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主任黄某印填报村“两委”成员基本情况统计表时造假,违规多领取待遇报酬1620元,却未及时纠正制止,造成不良影响,冯泽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冠县纪委给予冯泽新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责任人另行处理。
3.崇文街道后旺庄村党支部书记崔安停在村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崔安停任后旺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协助政府统计小麦种植面积工作中,未正确履行审核把关职责,致使村民崔某庆2007年至2015年虚报套取小麦补贴资金共计1.3万余元,崔安停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崇文街道党工委给予崔安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责任人另行处理。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上述3起典型案例,均是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失职失责把关不严问题,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根源在于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少数党员干部缺乏清醒认识,缺乏责任担当,造成分管领域管党治党宽松软,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必须严肃问责。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进一步做好排查整改,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勇于担当作为,压紧压实责任,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敢于动真碰硬,紧盯关键少数,持续加大问责力度,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坚持“一案双查”,逐案分析研判,对履责不力的,坚决问责,真正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以严肃精准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让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持续推动全县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