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问责典型案例
来自: 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7-10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问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党组成员沙元朝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沙元朝分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期间,履职尽责不到位,20199月至20203月,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组督导时发现部分企业废气处理设备未改造以及扬尘严重等问题多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6月,县纪委给予沙元朝党内警告处分。

2、斜店乡人大副主任张子桐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张子桐主管斜店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期间,履职尽责不到位,致使20202月份斜店乡空气质量在全市排名靠后,严重拉低全县平均成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5月,县纪委给予张子桐党内警告处分。

3、东古城镇二级主任科员宋国生对低保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失职失责问题。宋国生分管民政工作期间,对低保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失职失责,致使该镇201510月至201811月因低保问题多人被追责,分别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5月,县纪委给予宋国生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政治站位不高,担当精神不强,履职尽责不力。原因主要是群众观念淡漠,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不够,担当精神不足,造成分管领域管党治党宽松软,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必须严肃问责。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形成明责、督责、考责、问责的工作体系,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