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使命担当 完善监督体系
为冠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冠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6日)
崔兆强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冠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部署,总结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今天上午,李春田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稳步提升。
(一)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县纪委常委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21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并结合职责研究具体落实措施,把正方向、推动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边学习、边调研、边整改,不断强化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根基和行动自觉。始终把“两个维护”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机构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领域开展政治监督,针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不到位、散煤治理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失职失责等问题,问责党组织28个,处理党员干部34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5起5人,用铁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二)持续加大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查纠力度,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聚焦重点领域,坚决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向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亮剑,查处各类问题171起263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9起。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和专项调研工作,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41起95人,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食品药品安全、民生、教育等领域,牵头会同市场监管、卫健、民政、教体等相关部门扎实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共反馈、督促整改问题161个。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查实问题线索13起19人,其中党员干部直接涉恶案件6起6人,工作推动不力案件7起13人,党纪政务处分13人,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
(三)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既紧盯老问题,又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组织集中察访7次,开展专项检查整顿4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4起55人,党纪政务处分40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2起。针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5个方面19类具体情形,聚焦重点领域,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查处各类问题43起5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2起,形成有力震慑。
(四)探索完善正向激励,干部干事担当精神进一步提升。坚持严厉惩处与正向激励并举,打出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打击诬告陷害、鼓励主动交代、关爱受处分人员的“组合拳”,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制定《冠县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免责减责和纠错纠偏情形,先后对5名同志启动容错机制,从适用第二种形态转化为第一种形态处理。建立澄清保护机制,通过公开通报、召开会议等形式,为4起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制定《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的实施办法》,查处并通报诬告典型案件1起。鼓励问题党员、监察对象以及涉案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回归组织,先后17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从轻从宽处理。建立回访教育制度,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回访教育,让其认错改错、重拾信心,不断提升监督执纪综合效果。
(五)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夯实。积极履行协助职责,协助县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县委主要领导集中约谈考核落后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督促反馈问题整改,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开展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县委扩大会和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不留情面“问”,开门见山“答”,做实质询环节,督促担当责任、廉洁自律。科学严谨评价干部廉洁情况,回复党风廉政意见479人次,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推进县级派驻机构改革,明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职责任务,新增综合派驻机构1个、行政编制19名,实现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深化派驻监督,通过报备审查、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参加会议等方式,派驻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349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分别占比72.35%、22.68%,做到“未病先防”“小病防变”。强化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97个党组织和23名党员干部因工作履职不力被问责,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内生动力。
(六)深化政治巡察,巡察利剑震慑作用逐渐彰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深化政治巡察。2019年,开展两轮常规巡察和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巡察231个村级和16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共发现问题1602个,移交问题线索107条。截至目前,本届县委已巡察党组织556个,覆盖率66%。坚持边巡边改,从“发现问题”向“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深化,现场督促整改问题35个;推行共性问题整改机制,将村级巡察共性问题通报全县村级党组织,要求自查自纠、即知即改、提前整改;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对50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对8个县直部门开展整改情况核查评估,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坚持规范、快速、高效处置,推进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2019年,共办结问题线索72件,处理72人,党纪政务处分23人,持续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七)消存量遏增量,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始终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强化监督执纪力度。2019年,共受理信访举报75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211件,立案330起,党纪政务处分368人,规范使用审查调查措施1321人次,留置涉嫌职务犯罪人员3人,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人,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以案促改,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6份、监察建议书11份,督促责任部门修订、完善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加强警示教育,围绕促进村党支部书记廉洁履职,选取三个反面案例和三个正面典型,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头雁》。开展“一片一课一书”警示教育活动,在全县形成学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先后通过县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通报典型案例19期83起,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扎实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工作,进一步动员机关全体干部刀刃向内、对标对表、深刻查摆、立行立改,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多渠道征集意见建议232条,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达到了提高认识、增进团结、凝聚力量、争做先锋的效果。充实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选举成立机关党委,着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县纪委监委被评选为省级文明单位,2名同志分别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和专业比武能手。坚持学考结合、以考促学,推动全员培训走深走实。通过联系指导、完善考核、强化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的领导。认真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规范履职行为和权力运行。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批评教育3人,谈话提醒1人,有力维护了队伍纯洁。
一年来,冠县纪检监察工作虽然取得新的成绩,但也要清醒认识到,与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有的单位党委(党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没有真正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聚焦监督首责思路不够开阔,“四项监督”之间缺乏协同联动,未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特别是在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上还需加强;遏制腐败增量、减少存量的任务依然繁重,特别是基层腐败问题仍易发多发,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仍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懒政怠政问题仍比较突出,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需加压用力、精准施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运用不充分,督促职能部门建章立制、狠抓源头预防仍需加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化能力仍需继续提高;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和省市县重点工作攻坚年,也是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考”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永葆初心、担当使命,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把守初心担使命的要求落实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践中,为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冠县落地生根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两个维护”贯穿到履职尽责全过程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把握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真正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初心和使命变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原动力。
突出政治监督。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政治监督重中之重,及时跟进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的前提下,推动支持全面复工复产、保障民生、激活经济,推动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保”“六稳”重要部署要求。聚焦落实“两个维护”、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加强对打好“三大攻坚战”、新旧动能转换以及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重点工作攻坚年”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打折扣、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阻碍制度执行的行为。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七个有之”,认真核查反映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线索,强化对各级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纠正党组织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突出问题,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探索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精准为党员领导干部画出廉政“画像”,并作为日常分析研判、处置问题线索的重要参考。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确保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范围,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有效落实。
(二)深化细化实化专项治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紧盯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履职尽责。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放,对发现的工作不实,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问题,以及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一律从严查处、从重处理,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
深入整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不断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突出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紧盯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使用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重点,严肃查处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深入整治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围绕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不足,督促相关部门出台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强化监管、完善政策,建立健全防范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轮流接访、重点案件包案等制度,建好用好检举举报平台,制定实施处理实名检举控告工作办法,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推动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推进惩腐打伞长效常治。继续把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作为主攻方向,紧盯黑恶势力坐大成势,非法获取经济利益、政治荣誉、被免于或减轻处罚等关键环节,循线深挖、一查到底。继续健全完善与政法机关重大疑难案件分析研判、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沟通反馈等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把“打伞破网”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障改善民生、堵塞制度漏洞等结合起来,推动以案促改、综合治理。
(三)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着力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旗帜鲜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继续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干部在改革探索中出现的非主观失误、在破解难题中的不规范作法等,只要不是个人违法违纪,就大胆包容、主动保护,切实把干部从“想做事怕出错”“想干事怕被罚”的困惑困扰中解脱出来,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扶正祛邪、激浊扬清。完善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和关心关爱帮扶机制,探索分类管理、分层回访,让“有错干部”争做“有为干部”,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到实处。
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日常监督、巡察监督等结合起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着力整治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弄虚作假、敷衍应付、懒政怠政等问题。聚焦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推诿扯皮、执行政策“一刀切”、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行为,对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一贯到底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严查享乐、奢靡隐形变异问题,抓出习惯、化风成俗。坚持惩防并举、综合施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检视制度方面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执行漏洞,明确政策规定,细化执行标准,用制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四)做深做细做实监督职责,推动监督全面从严、全面发力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持续巩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完善请示报告、述职评议、业务考核等制度,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作机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审判机关疑难案件协商沟通机制,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全面落实“三为主一报告”要求,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绩效考核和组长述责述廉制度。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立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的监督体系。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压紧压实党委(党组)管党治党责任。督促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拓展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内容和方式,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抓牢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既要抓分管业务工作,又要管人管事管作风,定期报告分管领域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强化纪委协助职责,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把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作为监督执纪重点,通过约谈提醒、问责追责等方式,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提高日常监督质量。积极探索把监督融入日常的有效办法和途径,构建监督信息共享机制,汇总集成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专项检查情况、案件剖析报告、纪检监察建议等各类信息,实现共享共用、精准研判,提升监督效率。进一步健全完善报备审查、专项检查、重要情况通报等制度,不断破解派驻监督瓶颈,擦亮派驻监督“探头”。压紧压实党委(党组)日常监督责任,督促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推动关口前移。
强化精准监督问责。紧盯“关键少数”,紧盯审批监管、行政执法、司法审判、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等关键岗位,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工作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推进“大数据”监督,探索村级资金无现金化支付、梳理规范小微权力等有效做法,加强惠民资金监管。加强对纪检监察建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纪检监察有力武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做到宽严适度,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严字当头、权责一致,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严格规范问责程序,坚决防止向基层“甩锅式问责”、“凑数式问责”,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问出压力、问出干劲。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支持保障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建立涉企问题线索受理处置的“绿色通道”,强化对涉企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侵害企业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五)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围绕被巡察党组织践行“两个维护”、履行职责使命,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行全面政治体检,着力发现并推动纠正政治偏差。2020年开展两轮常规巡察,上半年巡察20个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下半年巡察150个村级党组织,巡察党组织覆盖率将达到85%。同时,灵活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点穴式”巡察,深化市县联动巡察,实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加强对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的巡察监督,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执行更为彻底、有力。
着力抓好巡察整改。发挥巡察机构统筹协调职责,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健全巡察机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之间情况通报、沟通协商、成果运用、整改监督等协作机制,完善整改情况定期报告、巡察整改核查评估和公开制度,坚持一轮一核查,一轮一通报,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分析巡察发现问题,综合运用巡察成果,从体制机制层面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制度机制,破解深层次、根本性问题,以巡察整改实效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推进巡察规范化、制度化。优化巡察工作流程,健全完善与组织、财政、审计、统计、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提高发现问题效率和精准度。以巡察监督为基点,构建巡察前信息共享、巡察中全面参与、巡察后联合处置整改的监督工作新模式,把巡察监督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起来,形成合力。健全巡察与审查调查高效对接机制,加强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移交、督办力度,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到位。从严教育管理监督,严格落实巡察报告底稿制度、巡察后评估制度,完善激励约束考评机制,不断加强巡察干部作风建设。
(六)完善一体推进“三不”机制,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突出重点,加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反腐力度,紧盯关键岗位,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司法等领域的腐败,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全力推动重点个案攻坚。
织密制度笼子。深化标本兼治,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注重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探索运用“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整改”等方式,强化以案促改,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围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巡察监督、案件查办发现的问题和漏洞,通过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及时督促责任部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堵塞监管漏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抓实警示教育。运用近年查处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对照检查,使全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发挥身边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定期通报曝光,做到“黑榜”高悬,令违纪者愧,“警钟”长鸣,让围观者畏,不断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廉洁家风"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正面典型教育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结合,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建设好家庭、培育好家风、维护好家教。
(七)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坚持政治标准。纪委监委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觉悟、增强政治能力。抓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创新党建工作载体,提升机关党建质量。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尊崇、维护、执行制度的表率。
增强履职本领。深化全员培训和实战练兵,开展多层次、多岗位业务培训,不断强化调查研究能力、学习思考能力,增强纪法思维、辩证思维,提高干部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锤炼“严实深细”作风。强化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一盘棋”的工作理念,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的督促指导力度,采取以干代训、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大兴调研之风,“四不两直”深入基层,摸清摸透矛盾困难,破解工作难题。加强干部培养,着力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让干部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壮筋骨,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重大斗争一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
严格监督管理。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完善内控机制,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同志们,我们有幸处在新时代,更有责于新时代,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攻坚克难、奋发进取,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