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来自: 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6-02

为加强警示教育,严明党的纪律,推动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梁堂镇康寺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康玉钦违规向群众乱收费问题。康玉钦任职期间,2018年至2020年,康寺地村协助梁堂镇政府收取生产性费用工作中,未能足额收取梁堂镇政府分解的费用。为弥补差额部分,康玉钦与村两委干部商议决定,违规向已缴纳生产性费用的群众多收取差额部分共计20178.9元。2022年2月,康玉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古城镇四合村原党支部委员牛维亮冒领他人低保金问题。牛维亮任职期间,2010年12月,在四合村低保户赵某亮去世后,伙同他人取得赵某亮低保存折,冒领赵某亮2011年第一季度至2016年第一季度低保金共计7440元,用于村务支出。2022年2月,牛维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辛集镇鲍庄新村党委委员、五岔路网格党支部书记宋以平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侵占村集体土地问题。宋以平任职五岔路村村委委员期间,2017年该村在协助辛集镇政府开展土地确权工作中,宋以平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该村2.02亩村集体土地确权到其个人名下。2022年3月,宋以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涉及加重群众负担、冒领惠农惠民补贴等多种情形,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漠视群众利益,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侵蚀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惩治。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严格遵规守纪,做到令行禁止。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扎紧制度笼子,不断强化对“小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虚报冒领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