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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冠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冠县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田廷廷(女)、刘欣(女)、许明才、苏玲(女)、杨庆科、宋鹏、张新、张静(女)、张理国、张培山、陈洁(女)、范宏鹏、岳习国、胡学孔、郭勇、梁市平(女)、程敏(女)、路凌云(女)为冠县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7年1月。
冠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7月12日